房产"带押过户 "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的规定,在不动产(如房产)交易中,已经抵押的不动产买卖转移时,不需要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权,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
这种方式实现了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具体来说,"带押过户"允许卖方在不解除房屋原有的抵押登记的情况下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方,并由新的抵押权人(通常是银行 )为买方发放新贷款,用这笔资金直接偿还卖方的旧贷款。12
这种交易方式免去了传统二手房交易中出卖方需要筹措过桥资金或买方垫资用于还清原有贷款等操作的麻烦。"带押过户"主要适用于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未结清的按揭贷款 的情况,且要求当前按揭贷款无逾期现象。这一模式提升了二手房交易的时效性、便捷性与科学性,降低了交易成本和风险。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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